为满足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3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信息
二、招聘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要求与条件。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9月15日(周日)17:00前登陆安徽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aufe.edu.cn/)左下角人才招聘系统平台注册报名(建议使用IE浏览器,其中个人简历信息输入中“学历学位”这一项信息请考生务必从本科阶段起填后点击“保存添加”按钮再进行硕士学历学位信息填写);与此同时,请将个人简历及个人信息简表(见附件)投递至安徽财经大学招聘专用邮箱:acrsc@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岗位代码(招聘岗位信息中岗位代码))。
地点:安徽财经大学龙湖东校区西大门旁1号行政楼C204室
以上1-5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同时携带。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活动全过程,应聘人员凡提交材料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四)笔试
笔试人员可于9月22日(周日)上午9 :00后登陆安徽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面试通知。
(五)面试
面试结束后1日内人事处对应聘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加权后进行排序(001、002、004、005、006、007岗位加权比例为笔试占30%、面试占70%,003岗位加权比例为笔试占40%、面试占60%),并于人事处网站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标准和规程执行。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情况等。体检与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按最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拟聘人员需在学校人事处规定期限内前取得硕士学历学位证书或海外学历教育部认证、就业报到证或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的证明材料,且在通知入职后一个月内将档案转至安徽财经大学人事处,逾期未提供以上材料、未转档案者,取消其录用资格,按最终成绩排序进行递补。聘用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四、招聘工作的监督
学校监察处将全程监督招聘工作,招聘过程将严格执行人事招聘的保密、回避等工作制度,实行招聘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投诉举报电话畅通,认真受理和查实投诉或举报信息,对违纪人员和行为,要依据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切实保障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
咨询电话:0552-3171169(人事处)
监督电话:0552-3171171(监察处)
13635522413(靳老师)
安徽财经大学人事处
2019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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